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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高考录取工作从7月8日开始,8月21日结束。录取批次顺序为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A、B)、本科二批(A、B)、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
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时不降分,一志愿录取后如仍有缺额计划或院校新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加试或自测的艺术类专业不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本科三批第二次征集)录取时,生源不足的院校有降分录取的可能,允许不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要按每批规定的时间填报。考生填报志愿须认真,一经本人确认上报后,不得再变更志愿。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论报到入学与否,均不得转录他校。
今年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我省实际,继续打印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层次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高校录取的依据。
各批次录取具体时间如下:本科提前批A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1日;本科提前批B为7月12日至15日;本科一批A为7月16日至19日;本科一批B为7月20日至23日;本科二批A为7月24日至27日;本科二批B为7月28日至31日;本科三批为8月1日至7日;专科提前批为8月8日至11日;专科一批为8月12日至16日;专科二批为8月17日至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