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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未成年人犯罪污点不应入档 | |||
|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未成年人犯罪污点不应入档 | |||
| 作者:唐骏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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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凤介绍,建立未成年违法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隐形化,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 王翠凤说,目前,基层公安、检察机关没有设立少年刑事案件侦查、起诉机构。同时,在教育矫治机构的设置上,只设未成年犯管教所和未成年人教养管理所,收容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犯和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养的少年,对严重、较轻、轻微违法和具有不良倾向的少年,没有区别对待设立相应机构。在少年刑事司法职能上,公、检、法、司还局限于办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配合,没有牵头机关,缺乏动力机制,“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贯彻不够到位。(记者唐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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